各位,今天酷發了回應。 沒錯,前幾天酷因為那則徵人聲明被很多人爆料,甚至他的前員工在底下發了一大串長文,指控酷是慣老闆,還說酷曾評論「台灣人自卑」。 因此這件事在媒體上鬧了好幾天,許多新聞紛紛報導,大家都在討論:酷在私下瞧不起台灣人,卻又靠台灣人的市場賺錢,怎麼會這樣? 今天,酷終於發出正式回應,我們就來仔細看這份聲明與相關細節。
先回顧觸發風暴的核心之一
前員工田佩的發文。 她描述在酷的工作經驗像是服從性測試,下班時還會收到訊息,工作與生活邊界模糊,還說酷曾說「台灣人自卑」。 田佩寫道,許多事累積讓她明白,公司需要的不是成熟專業的人,而是願意吞下失禮、越界與臨時消耗,最後還不能表達感受的人。 她也提到被告知離職的時間點很不尊重:在清明節連假前十分鐘被告知「你走吧,交接不用做」,離開後仍被要求交文件,觸及她的底線。 她說自己花了很長時間才調適那段合作經驗,發文是想把心裡的話說出來。 她並強調,雖然這是一個百萬訂閱的頻道,成就驚人,但員工作為個體也應被好好對待,問清楚工作邊界、保障與條件並不是玻璃心,而是基本權益。
那篇文章出來後效果極大。 在徵人廣告本已被質疑的前提下,這位前粉絲的長文就像最後一根稻草,把酷描繪成真正的「大魔王」。 媒體也跟著以此論述塑造劇情:說酷是有特權的白人、公開肯定台灣同時私下瞧不起台灣人與台灣員工,甚至把語句斷章取義、誇大其詞。 有些報導沒有全面查證,就直接把指控當作事實播出,造成大量社會討論與譴責。 這是事件發展的背景。
接著我們來看酷的回應全文要點
聲明開頭:他自稱「酷的夢」,對於事件影響到大家清明連假並佔用媒體版面表示歉意,並感謝關心與耐心。 他指出與田小姐的雇傭關係在三年前,需要時間釐清細節,接下來會做完整說明。
關於任職情況與勞健保爭議:田小姐任職時間為民國112年(也就是2023年)2月14日至3月31日,約一個半月。 公司在她入職時申請投保誤用健保申報表,發現後已更正,主管機關核准將加保日回溯至到職日2月14日,勞退也一併更正,並未被認定違法或處罰。 聲明解釋該公司當時屬規模5人以下,依法無需強制投保勞保,但其他保險與勞退仍有申報事項。 聲明的結論是公司承認有投保失誤,但已補正且未遭裁罰,且後續員工也沒有類似缺失。
關於終止合作的理由:
聲明表示雙方經過腦力激盪與意見交換後理念不合,終止合作,公司對此表示遺憾。 對於「台灣人自卑」的關鍵指控,他鄭重聲明從未發表過「你就花錢請一個台灣人當企劃,反正我拍什麼你們都會看,因為台灣人就是自卑」等言論,並稱此為不實捏造與惡意扭曲,已造成名譽嚴重影響,公司保留法律救濟權利。
接著針對上下班聯繫與催促訊息
酷說他僅在非上班日的2月19日(週日)與3月12日(週日)有聯絡,除此之外未於休假日進行聯絡;因此他主張未違反作息邊界。 聲明指出在3月31日資遣時,田小姐手上無重要專案,僅請其交回一份已完成的PPT,但她未即時交付;因此他在4月6日決定放棄該檔案。 酷聲稱所有上述說明都有投保記錄與對話截圖為證,呼籲媒體與各界不要散布未查證不實訊息,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。 關於徵才文爭議,他承認使用「玻璃心」一詞措辭不當,致歉並會修正用語;薪資方面則說「起薪4萬起」是針對無相關經驗者的基本保障,且可依條件調整。
最後他以個人情感收尾,說從八年前開始就透過各種方式介紹台灣、促進文化交流,沒有把支持視為理所當然,會持續努力做更好的企劃,即使未來不再做Youtuber,仍想繼續在台灣生活,希望有一天被這塊土地接納,語氣帶有感性與懇求。 接著酷公開了與田小姐的LINE聊天記錄作為佐證,聲明其內容可支持他的說法。
我們逐段檢視那些LINE截圖內容。 開始是非上班日的訊息:酷在休息日傳了幾個Podcast與資料,建議她先看以了解YouTube運作;田回覆感謝並祝週末愉快,約週二見。 這類週末收到的工作資料與建議,確有模糊空間:員工可以選擇週二再回覆或週末先處理,但若重視工作與生活界線,通常會在工作日回覆或明確表達不在工作時間處理。
接著是工作日的事件:
2月25日(工作日)早上她申請在家工作,並表示會在中午12點回公司參與討論,原因是需等一個包裹取件。 酷回覆同意並要求她練習寫影片intro。 之後到中午左右他詢問是否有問題,田回說剛太專心安排時間就先去吃飯,並會聯絡包裹取件。 酷提醒若可能遲到或算錯時間要先通知。 從對話看來,田在第十個工作天未如期到場,也未先行道歉,僅回覆自己先吃飯,這讓觀察者感到時間觀念與職場態度上出現疑問。
此外,她在工作上被要求檢查影片字幕與音樂等細節,花了較長時間才回報,酷多次透過訊息或短電話催促。 整段記錄顯示有進度回報、現場拍攝與設備協調等工作日常,也能看到雙方在某些事項上有溝通與協調,但也確有對時間與效率的期待落差。
之後的記錄包括週日的兩通電話(3月12日)、3月8日現場拍攝讓酷感到「傷腦筋」的事件、以及在3月31日資遣、4月1日要求田提供GOT資料與PPT等。 有關離職後的交接,4月2日到4月6日雙方仍有聯絡,討論PPT、代墊款項15,625元、燈光設備領回等事項;在4月6日通話中,雙方似達成PPT不需提供、款項當日處理、燈具消毒放置管理室後取回等共識。 此後宣稱雙方無聯絡。
總結LINE內容:
確有週日聯絡的紀錄(至少三次提及),也有非上班日被打電話的情況;從文字對話來看,酷以較禮貌的語氣交辦事情,且多次記錄工作安排、回報與提醒;而田在時間管理、回覆速度與職場態度上呈現與雇主期待有所落差。 但這些對話截圖畢竟只是部分片段,無法全面還原兩人日常互動或判定是否存在長期精神勒索、持續辱罵或系統性壓榨。 如同任何糾紛,一方的片段言論可以被解讀成多種樣貌,除非把全部往來紀錄與更多證據呈現出來,否則很難絕對斷定誰對誰錯。
我對此事件有兩點反思。
第一,台灣媒體在消息擴散上的問題值得檢討。 當一則指控出現時,媒體應有更嚴謹的查證程序,而不是把最吸睛的說法放在頭版,未經核實就大量轉載,將一面之詞放大為社會裁判。 這種做法不只可能傷害當事人的名譽,也讓公共討論失焦。
第二,發文者在揭露職場不公時應謹慎區分不同議題:勞工權益(例如未適當投保、邊界模糊、被不當資遣與不尊重)屬於公共與法律應處理範疇,值得曝光與討論;但若涉及對個人人格的指控(例如斷言某人言「台灣人自卑」),則需要更完整的語境與證據來支撐,否則容易變成人格批判,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。 換句話說,一碼歸一碼:勞動條件受損的事實可以提出並被支持,但人格指控若沒有上下文與確切證據,就應更謹慎。
此外,閱聽人與社群也要有獨立思考能力。 面對一則指控,不應盲目跟風或只看標題即下定論。 媒體的標題與社群輿論往往會放大最激烈的版本,造成群體共鳴與憤怒,但這不等同於事實全貌。 我在看完LINE截圖後,個人印象與初看田文時的靠攏感不同:原先覺得她像長期被壓榨的忠誠員工,但事實上她僅任職約一個半月,對話中多屬一般工作溝通與進度催促,雖有爭議點但未必與被全面虐待的形象相符。 這並不是替任何一方開脫,而是提醒我們:片段證據能夠構築印象,但不足以證明長期模式。
總的來說,這起事件包含勞動權益、職場文化、媒體倫理與社群心態等多重議題。 希望接下來雙方能更完整地呈現事實、必要時透過法律與司法程序釐清,社會也能在尊重事實與審慎批判之間找到平衡。 最後,我覺得不管支持誰,都應要求更透明的證據與更負責的報導,讓公共討論回到對事不對人、以事實為基礎的討論框架。